⒈ 分别派遣。
引《史记·大宛列传》:“騫 因分遣副使使 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 ……及诸旁国。”《宋史·太宗纪二》:“是月,都城大疫,分遣医官煮药给病者。”《廿载繁华梦》第三回:“其餘随从返京的下人,各分赏五七千银子不等,嘱他慎勿声张,分遣回籍去。”郭沫若 《北伐途次》二六:“在 湖南 剩下的少数政治部人员在九月尾上,索性通统移到了 汉口 来。附属着的党红会也分遣到 武汉 各军的军医处服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