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型地役权的出现,需要对其概念进行科学的界定。这一权利的设定需要法理的支撑。
2、在我国目前正在制定的物权法中,不动产物权制度是其重要内容之一,而相邻关系与地役权则是不动产物权制度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3、第三部分:我国土地公有制对地役权制度的影响。
4、地役权是大陆法系民法及英美法系财产法上均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5、第二部分:地役权与相关权利。
6、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7、因主张时效完成,申请地上权或地役权登记时,应提出占有范围位置图。
8、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9、地役权:限制,妨碍,租赁,保留,限制性条款,合同申明,特别估价,法令或者其他类似性质。
10、一个人可拥有土地,尽管他人对土地具有地役权,诸如通行权。
11、在立法中,应当关注对不动产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立法体系设计。
12、最后论述了地役权与人役权的关系,指出二者应实现互动发展。
13、其次论述了地役权制度的立法中应坚持的立法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