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矫正字形,使符合书写或拼写规范。
英correct a wrongly written character or a misspelt word;
⒉ 见“正楷”
⒊ 见“正体”
⒈ 字形或拼法符合标准的字。区别于异体字、错字、别字等。亦指本字。
引《汉书·艺文志》:“成帝 时,将作大匠 李长 作《元尚篇》,皆《苍頡》中正字也。”
清 顾炎武 《日知录·吐蕃回纥》:“大抵外国之音,皆无正字。 唐 之 吐蕃,即今之 土鲁番 是也; 唐 之 回紇,即今之 回回 是也。”
清 俞樾 《古书疑义举例·上下文异字同义例》:“《孟子·公孙丑篇》:‘有仕於此而子悦之……夫士也,亦无王命而私受之於子。’按:‘有仕於此’之‘仕’,即‘夫士也’之‘士’。‘夫士也’,正承‘有仕於此’而言。‘士’,正字;‘仕’,叚字。”
鲁迅 《且介亭杂文二集·从“别字”说开去》:“那所谓‘正字’就有许多是别字。”
⒉ 指楷书。
⒊ 矫正字形,使符合书写或拼写规范。
⒋ 官名。 北齐 始置,与校书郎同主雠校典籍,刊正文章。
引《隋书·百官志中》:“﹝ 北齐 ﹞祕书省,典司经籍,监、丞各一人,郎中四人,校书郎十二人,正字四人。”
⒈ 矫正字的结构、笔画,使合乎书写规范。
⒉ 正体字,即标准字形。
反别字 错字 误字
⒊ 大陆地区指规范字。
⒋ 指「正」字。因为笔画为五画,常借来计数。
例如:「他的得票数是五个正字,一共二十五票。」
⒌ 职官名。北齐始置,唐代因之,与校书郎同主雠校典籍,刊正文章。
英语to correct an erroneously written character, regular script (calligraphy), standard form (of a character or spelling)
德语Normalschrift (S), regelmäßige (d.h. nicht abgekürzte) Schreibweise (S), regelmäßige (d.h. nicht abgekürzte) Schriftzeichen (S)
法语corriger un caractère mal écrit, écriture régulière (calligraphie), forme standard (d'un caractère)
1、执笔方能写正字,清廉才敢谈人生。
2、他们看着字母,同时通过正字法来很好的表达。
3、孝宗隆兴元年,光朝年五十中进士,历任袁州司户参军、左承奉郎、秘书省正字兼国史编修、著作佐郎、国子司业兼太子侍读。
4、逾年升秘书省正字兼实录院检讨官。
5、《三国典略》、《岭表录异》、《正字通》有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