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道德信义。
⒉ 谓赏罚得当;亦谓从善去恶。
⒈ 道德信义。
引《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口不道忠信之言为嚚。”
汉 荀悦 《汉纪·高祖纪二》:“彼皆戴仰大王德义,愿为大王臣妾。德义已行,南面称伯, 楚 必敛衽而期。”
晋 潘岳 《西征赋》:“诵六艺以饰姦;焚诗书而面墙;心不则於德义,虽异术而同亡。”
宋 曾巩 《送李材叔知柳州》:“古之人为一乡一县,其德义惠爱,尚足以薰蒸渐泽。”
鲁迅 《坟·摩罗诗力说》:“或弃斥德义,蹇视淫游,以嘲弄社会,聊快其意,如 堂祥。”
⒉ 谓赏罚得当;亦谓从善去恶。
引《国语·周语中》:“故圣人之施舍也议之,其喜怒取与也亦议之,是以不主宽惠,亦不主猛毅,主德义而已。”
韦昭 注:“赏得其人,罸当其罪,是为德义。”
《国语·晋语七》:“悼公 与 司马侯 升臺而望,曰:‘乐夫?’对曰:‘临下之乐则乐矣,德义之乐则未也。’公曰:‘何谓德义?’对曰:‘诸侯之为,日在君侧,以其善行,以其恶戒,可谓德义矣。’”
韦昭 注:“善善为德,恶恶为义。”